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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时间:2024-01-10 17:27:14来源:

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工作,方便我省注册建筑师完成继续教育,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23年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及学习时间

(一)学习对象:注册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1日前、且尚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二)学习时间:2023年8月1日至10月1日。

二、学习方式

注册建筑师登录“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网址:www.mayortraining.net)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江西省2023年度(注册建筑师)注册注册建筑师网上继续教育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三、学时要求

必修课、选修课分别不少于40学时。

四、其他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名单由省住建厅统一录入“江西住建云”系统。

(二)其他时间段在“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和不通过“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二级注册建筑师本人登录“江西住建云”系统,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三)费用自理。

联系人: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罗娜

联系电话:0791-86211627

    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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